受珠海市高速公路和地方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高速公路和地方公路管理处珠海大桥防船撞设施建设海洋环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ZDF-XJ2018-0317)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服务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高速公路和地方公路管理处珠海大桥防船撞设施建设海洋环评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编制珠海大桥防船撞设施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
4.报价上限: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
注:超过该范围的报价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成果,并报相应级别的部门(含部队)审批通过。若因特殊原因导致服务期延长,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顺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海洋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海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2家或2家以上投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售价
1. 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18年3月23日~2018年3月29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询价文件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3楼)。
3. 购买询价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方式,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2点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 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8年3月30日09:00 ~09: 30
2.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3月30日09:30
3.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3楼。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高速公路和地方公路管理处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景晖路2号
联系人:谢俊斌 联系电话:0756-265063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3楼邮编:519000
联系人:纪琳琳 0756-6344222(项目咨询)
袁小姐 0756-6344206(保证金处理)
李小姐 0756-6344206(标书售卖)
珠海市高速公路和地方公路管理处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6日